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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华体会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4 02:10:10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63,450,521.64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345,052.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17,892,615.01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2,134,984.49元。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截至 2020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863,1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玻璃原片类产品:最重要的包含2-25mm多种厚度、规格的超白玻璃、汽车玻璃原片、优质浮法玻璃等,生产基地分布在山东淄博、山东滕州、河北廊坊、宁夏石嘴山等区域,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房地产、汽车、光伏、工业品等领域,产品的质量与性能得到行业及社会的高度肯定。公司专注于玻璃行业,通过技术、人才的引进促进产品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公司是国内超白玻璃的开创者和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在 2019 年开 发出“至纯”超白玻璃产品,把超白玻璃的生产技术升级到 2.0 版本,在国内超白玻璃的细致划分领域扮演了引领者的角色。公司凭借极高的品质,铸就了北京奥运场馆、上海世博会中国馆、上海中心、北京中国尊、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亚投行总部大厦等国家诸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成为国内地标性建筑的标配。

  2、汽车玻璃及深加工产品:汽车玻璃产业基地位于山东淄博,运营主体为金晶匹兹堡、金晶圣戈班两家积极引进外部股东设立的公司,在生产、销售环节实现深度合作,一方面降低了成本,增强了汽车玻璃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把优质生产线升级为功能线,提升产品的功能和附加值,实现自身产能新活力的培育。

  3、节能玻璃:公司该类产品主要为建筑、汽车、太阳能、工业品等细分市场提供绿色、环保、节能、安全等差异化产品及服务。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本公司预期具备终端型、功能型、高的附加价值等特点的深加工产品在公司系列新产品中的比重将逐渐提升。

  4、光伏玻璃产品:我国已经将光伏产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光伏产业有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在需求扩张和政策支持的双轮驱动下,国内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迅猛,根据中国光 伏行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9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已连续7 年、累计装机量已连续 5 年位居全球首位,同时国内光伏产品已出口近200个国家或地区,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市场中的话语权逐步提升。在此背景下,充分的利用单位现在有产业形成的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成熟模式和经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分别在马来西亚、宁夏石嘴山布局光伏玻璃生产线,其中金晶马来西亚公司在建1条500t/d前板玻璃生产线t/d背板玻璃配套联线钢化深加工生产线t/d一窑三线光伏轻质面板生产线,上述生产线预期本年度内将陆续投产。

  产业基地位于山东昌邑,最重要的包含纯碱、小苏打等产品。纯碱作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大范围的应用于玻璃、化工、冶金等行业,目前公司纯碱产销量在国内位于行业前列。“双零”牌小苏打洗涤剂主要面向餐具、果蔬等领域的洁净,已在全国15个省份17家商超系统的253家门店铺货上架,品牌影响进一步扩大。

  (三)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晶智慧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定位于产业园区运营,近年来已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开启招才引智、开辟新产业的功能。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索引。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63,450,521.64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345,052.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17,892,615.01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2,134,984.49元。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截至 2020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863,1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2.95%。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产金额的投入等因素,董事会提出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为加快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金晶马来西亚公司光伏玻璃生产线的建设,争取早日投产,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董事会提出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了解公司2020年度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我们同意此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分别为61000万元、37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占比分别是13.96%、8.47%。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139810.5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99%,其中对子公司担保139810.5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99%。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详见“编号为临2018—037号”之临时公告),因上述担保即将于本年内到期,本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同意继续为子公司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139810.5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99%,其中对子公司担保139810.5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99%。

  2、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自查发现,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详细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附属企业淄博智联利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利泰”)存在融资困难的真实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金晶镀膜玻璃有限公司向智联利泰提供36,419.05万元资金拆借款项,收回31,860.25万元,2020年底期末余额4,675.34万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底尚未偿还的金额4,675.34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1.05%。

  截止至2021年4月2日,智联利泰已向公司归还全部款项,并按4.35%的年化利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164.03万元,解决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2020年度归还31,860.25万元,2021年度4月归还4,722.83万元(含164.03万元利息)。

  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公开披露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全面做好企业内部控制等工作,逐步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组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关于《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培训,督促相关人员充分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

  公司已经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该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依规持续规范运作。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1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63,450,521.64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345,052.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17,892,615.01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2,134,984.49元。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截至 2020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863,1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120万元

  八、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审计费用40万元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1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召开七届十二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以及摘要》,并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63,450,521.64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345,052.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17,892,615.01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2,134,984.49元。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截至 2020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863,1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该方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1)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依法运作;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年 4 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办理预约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自2015年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以来,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业务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李洪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为用40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包括为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的具体工作和结论。

  经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包括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是否正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否充分、恰当等。

  1、我们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历资质进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2、公司 2020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期间,给公司的日常帐务处理及内控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于 2021年 4 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金晶镀膜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晶镀膜”)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编制本专项说明,详细情况如下:

  2019年11月22日,本公司与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晶节能”)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40,081.90万元向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金晶镀膜的全部股权。

  2019年12月24日,金晶镀膜向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金晶镀膜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金晶镀膜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金晶镀膜原股东(金晶节能)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以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达到3700万元、4000万元、4100万元。

  若目标公司未完成上述承诺的净利润,甲方则需要按照未完成净利润的差额部分的1.5倍给予乙方补偿。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专审字[2021]第3-00100号),金晶镀膜2020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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